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的预通知

来源: 日期:2019-11-06 14:11 【字体:

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立项数量和立项层次,提升人文社科整体学术水平,全力做好202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预通知如下。

一、广泛动员,努力提高申报数量

1.各单位召开国家社科基金申报动员会,有针对性地筛查今年申报项目的教师情况,确定申报人员名单,并在10月29日前上报人文社科处。

具体时间节点,详见附件1;各单位立项目标,详见附件2。

2.各单位所属的在岗教授、副教授、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全日制博士后,符合申报条件的,应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3.2017—2019年新引进人才未申报2020国家社科基金者,我校不予推荐2020年度发布的其他各类限项项目。

4.在聘期内的特聘教授应申报而未申报2020国家社科基金者,我校不予推荐2020年度发布的其他各类限项项目。

5.动员有研究基础的离退休人员申报国家社科基金。

6.动员兼职人员从我校申报国家社科基金。

二、精心论证,切实提升申报质量

1.各单位组织相关专家和教师,召开至少两场国家社科基金申报经验交流会。交流会时间、地点、专家名单提前3日报人文社科处。

2.各单位组织专家进行选题论证、凝炼申报题目,每个选题由5位国家社科基金省外会评专家论证;拟邀请的专家名单提前3日报人文社科处,并在11月10日前将选题论证表上报人文社科处。

3.各单位根据学校时间安排邀请专家组织召开两轮基金论证会,对申报书提出修改建议。论证专家全部为国家社科基金省外会评专家,每位专家论证的申请书数量不超过5份。第一轮确保每份申请书至少由5位专家指导;第二轮确保每份申请书至少由3位专家指导。两轮论证专家尽量不重复。专家名单及开会时间、地点提前3日报人文社科处。

4.申请人需填写《202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申请书形式审查明细表》,各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形式方面进行审核。学术委员会主任需在汇总表上签字。

5.学校组织专家论证和推荐会,会后各单位将专家最终意见及时反馈给申请人,并督促和提醒申请人根据专家反馈意见认真修改。按时间节点将形式审查合格的申报材料上报人文社科处,并及时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填报申报数据。

三、其他

1.最终申报时间安排根据全国规划办的申报公告以及省规划办的申报通知及时调整。各单位应在截止日期前统一报送规定材料。

2. 2019年申报未获立项的项目,内容须进行修改方可再次申报,否则不予受理。

3.人文社科处不受理个人申报。

4.离退休人员原则上从原所在单位申报。

5.兼职人员从受聘单位申报。

6.申报过程中如有其他问题,请及时与各单位科研管理负责人联系,也可直接与人文社科处联系,联系人:刘玉魏,联系方式:85953575,qdrwskc@163.com 

 

 

附件1: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申报工作安排时间节点表

附件2:各单位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立项目标

附件3:国家社科基金选题论证表

附件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申请书及活页形式审查明细表

 

                        人文社科处

                                                            2019年10月23日